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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青神中等职业校
关于组织旁听庭审禁毒警示教育活动的
通知
2019年4月15日15:30分,青神县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我县单位职工娄某、王某丰等人卖毒品一案,为了推进全民毒品预防教育,营造全县禁毒氛围,增强干部职工和广大青少年识毒、防毒、拒毒意识,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,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旁听庭审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案件名称
娄某、王某丰等人贩卖毒品案
二、庭审时间和地点
(一) 时间:2019年4月15日(星期一)15时30分
(二)地点:青神县人民法院二楼刑事审判庭
三:旁听人员
青神中职校2019级新生四班(50人)、五班(59人)
四、旁听要求:
(一) 参加庭审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庭审地点。
(二) 听从工作人员安排,遵守庭审现场秩序。
(三) 在庭审现场不发表个人意见,不干扰案件审理。
(四)参加旁听庭审的班级回校后要在本班开展一次毒品预防教育活动,学生回校后,要求学生每人写一篇旁听后的心得体会。将活动和图片资料于4月19日前报至学校安保办,学校汇总统一上报。
带队老师:周游 李进贵 马林(请教务处作好任课教师的通知)
出发时间:14:30组织排队,强调安全和相关注意事项,14:40分准时出发。
青神中职校安保处
2019年4月15日